主要职责

发布日期:2019-04-16

(一)根据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中共东台市委在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,确定市总工会的指导方针和任务,指导全市基层工会工作,并开展工运理论政策的研究。

(二)依照国家法律和工会章程,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“维护、建设、参与、教育”等项社会职能,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和上级总工会的各项决议,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;领导市总工会直属单位的工作。

(三)负责全市广大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组织实施,指导并承担工会法律援助、法律服务等工作,参与劳动仲裁与纠纷处置工作。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企事业单位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、卫生保健等工作,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;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。

(四)指导全市基层工会组织开展群众性合理化建议、技术创新、技术协作和发明创造等活动,推进科技进步。

(五)协助市政府做好各级劳模的推荐、评选工作,负责全市劳模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
(六)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、管理、使用、审查、 审计工作;管理工会的固定资产;指导各级工会加强财产管理。

(七)承办市委、市政府和盐城市总工会交办的有关事项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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